只要是自然事物, 都不能不根據自然法則運動, 完全沒有例外. 於是, 所有事物的運動似乎是被決定, 不得不如此. 並且, 由於它們被決定, 我們才能預測它們, 甚至控制和利用它們. 對於自然事物, 我們通常採取決定論的態度. 決定論認為任何事件的出現都有原因, 原因決定後果, 然後原因又是另一個原因的後果, 於是形成了連續的因果序列, 也就是說決定論承認普遍的因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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