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追求形式與內容徹底合一的「真實」 (節錄)

 從實有到變異馬克思所處時代的思想背景

 

思想家法蘭克林.包姆在總結西方近代哲學動向時, 做出了漂亮有用的定性描述, 叫做「從實有到變異」(From Being to Becoming). 傳統哲學的根本衝動, 是找到不變不動, 統合一切紛紜現象背後的實有(Being)—一個創造所有變化, 自己卻不變不動的主體. 在傳統哲學思辨的位階上, 不變的存在高過變動的現象, 或者該說, 哲學的出發點, 就是不信任變動的現象, 堅決主張在變動與現象的背後, 一定有不變的實有.

 

然而到了近代, 也就是啟蒙主義時代之後, 發生了一個巨大轉向. 變動發生的愈來愈快, 愈來愈多, 快到, 多到不能再以原有的態度應付, 不容許人再將之簡單地視為只是方生方死的現象, 或本體本質不完整, 殘缺的彰示. 變動, 變化就這麼逐漸取得哲學思考上的獨立地位.

 

十七世紀之前, 不管繞了多大的圈圈, 人們問的基本上都是:這世界是如何產生的?為什麼是『有』, 而非『空無』?為什麼世界存在, 而非不存在?一定有個力量或道理讓世界存在, 而不是一片虛空. 世間萬物萬象的存有, 是必須被解釋的核心問題.

 

十七, 十八世紀之後, 基本問題改變了. 人們不再疑惑世界為什麼存在, 而是接受了它存在的事實, 轉而問:這世界為什麼會改變? 那創造世界, 讓世界存有的力量為什麼不給我們一個完美, 固定的世界, 而要讓他不斷變動? 為什麼我們要面對的不是單純的存有, 一直在那裡, 一個存有本身便涵蓋一切的世界, 而是在一個存有之後, 存有之外不斷持續變化的世界? 變化是怎麼來的? 又是為何而來的?

 

十九世紀的思想動向, 就更明確地是以探討變化為主了. 變化比不變更值得我們探索, 更與我們密切相關. 達爾文的突破, 在於對物種變化提出了一個簡單, 普遍的因果法則. 他找到的, 是所有物種皆遵循的變化方式. 因應生存環境的需要, 有利於生存的元素被留存下來發揚光大的則萎縮消失, 所有物種都是依照這個規律改變的.

 

達爾文告訴我們, 物種之所以會發生變化, 主要是因應環境的變化. 那麼為什麼環境會發生變化? 變化的意義何在? 變化有任何方向或目的嗎?

 

在馬克斯生長的年代, 最流行的哲學思想, 是黑格爾的哲學. 黑格爾的哲學之所以重要, 部分原因是它有效回應了「從實有到變異」的潮流, 提出了一套特別用來解釋變化現象的「辯證法」.

 

「辯證法」最基本的公式, 是「正, , 合」. 簡單說, 黑格爾主張任何一個現象發生後, 都會隨著時間產生累積. 這累積就讓「一樣」之中有了「不一樣」. 累積與增加, 就是一切變化的根源.

 

對於任何好的事物, 甚至任何僅屬「正常」的事物, 都會帶來一股增加的動力. 這就是黑格爾所說的「正」, 一切的開端.

 

黑格的理論中仍有上帝的存在, 上帝部會故意創造壞的事物, 這是神學的必然主張. 上帝創造出好的事物, 於是這些好的事物開始繁衍. 持續累積, 當「量」大到一定程度, 便反過來影響或改變「質」.

 

這就是「辯證法」的第一條變化法則從量變到質變. 好的東西不斷增加, 增加到一定程度, 其性質就會改變, 依黑格爾的主張, 就會改變成原有性質的對立面. 於是, 這量變到質變由本來的「好」變成了「壞」, 從「正」(thesis)變成了「反」(antithesis).

 

接下來, 會繼續變動, 變動到懷疑, 乃至推翻了「反」. 但不會回到「正」的原點, 而是形成了「正」與「反」兩者之間的「合」(synthesis). 「合」是一個既包納了「正」, 又包納了「反」所創造出來的新價值.

 

這個「合」又是一種新的正面價值, 仍是一個「正」, 也註定得進入下一個「正è è合」的循環.

 

黑格爾除了提出「辯證法」, 還在「辯證法」之上, 黑格爾還給了一套變化的目的論: 變化有規律, 而且並不盲目, 也就是說變化有其方向與目的.

 

變化的源頭, 是一份力量, 一個神祕的動因, 黑格爾將之稱之為「精神」, 或「超越的精神」, 很像是「上帝的化身」. 邏輯上, 「精神」和「上帝」一樣, 是我們從現實不斷追究其因, 直到退無可退的那個「第一因」, 宇宙的因果鍊從這裡開始.

 

黑格爾將之稱為「精神」, 是為了避免「上帝」給人心中產生的一種人格神, 意志神的聯想, 也為了脫離上千年神學的糾纏. 黑格爾主張我們可以確證「精神」有其目的, 就好比一般人想像「上帝」心中就有對這世界的完美設計或藍圖.

 

那個完美的設計或藍圖之所以完美, 乃是因為它存在於一個絕對的「精神」, 絕對的智慧裡. 絕對的精神, 絕對的智慧必須「客體化」(objectify), 「物質化」(materialize), 才能成為真正的世界. 將原本內在於絕對「精神」, 和絕對「精神」合而為一的完美設計外在化, 成為外於「精神」的客體存在. 必須賦予其物質性, 世界才能從主觀抽象的設計轉變成具體的存在.

 

然而, 觀念或設計一旦被「客體化」, 「物質化」, 就不再是觀念或設計, 也就不再完美. 換句話說, 一旦成為客體, 具體的存在, 那存在就是原本絕對「精神」的「墮落」, 也就是從完美變成不完美. 這樣的論理, 可以再多馬斯.阿奎納的神學, 乃至進一步往上追溯, 在柏拉圖的哲學裡找到其遠源.

 

但黑格爾的重點不在點出現實與「精神」之間有所差距, 或現實不過是「精神」的不完美實現, 而是進一步把這個觀念動態化, 過程化, 來解釋變化的由來, 並論證變化其實是有方向的.

 

在絕對「精神」的內在, 一切是完美的, 然而「客體化」, 「物質化」的過程會帶來缺陷, 也就有了好與壞的分別. 一旦有了好壞, 物質世界也就受到前述的「辯證法」所規範, 開始進入「正èè合」的變化跟循環.

 

世界就是如此隨「辯證」的盤旋變化往上發展, 這就是時間, 這就是歷史. 因而歷史, 以抽象的角度來看, 就是絕對「精神」的自我開展.

 

歷史, 依照黑格爾哲學的說法, 乃是開始於絕對「精神」的墮落, 終結於現實, 再度與絕對「精神」合而為一. 這就是歷史的方向, 這就是歷史的意義.

 

荒謬愚蠢的「異化」

 

黑格爾是馬克思重要的思想背景. 黑格爾的「辯證法」與歷史哲學, 都對馬克思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不過馬克思自己明確地描述過他和黑格爾的基本差異他將黑格爾的哲學上下顛倒了過來.

 

馬克思把這個啟源關係顛倒過來, 主張「超越的精神」或「上帝」, 其實不過是人的理想投射. 黑格爾說: 世界是「精神」的物化; 馬克思卻說: 「精神」或「上帝」是人的理想化.

 

馬克思從純粹人的角度看這件事, 認為歷史的變化並不是從抽象的, 只能以論理假設, 卻無法捉摸的「精神」開始的, 是人類出於實踐人的真實性(authenticity)的衝動所展開的一場試驗與鬥爭.

 

黑格爾的「精神」是先驗存在, 必須從論理中推斷. 馬克思不接受這種先驗觀點, 真正存在的是人, 是人去思考, 去想像在現實中不存在, 無法實現的東西. 人可以超越自己的生活, 想像出高於自我存在的事物. 以這種能力, 人類創造出了「上帝」. 我們沒有能力實現徹底的愛, 但我們卻有足夠的思考與反省能力給予它確切的評價: 徹底普遍的愛, 比我們的現實生活更高, 更美, 更值得追求. 於是, 那不現實的理想, 反而變得比現實更真實(authentic), 成了我們回頭評價, 批判現實的標準.

 

「上帝」原本代表人, 人的理想, 人的追求. 換句話說, 「上帝」存在的目的, 是為了讓人可以變成「上帝」, 變得和「上帝」一樣純粹, 一樣真實. 但在人類經驗中, 「上帝」卻被「異化」了. 人創造了「上帝」, 本質上人應該是「上帝」的主人, 卻在經過「異化」之後倒了過來, 人自願地變成了「上帝」的奴僕. 原先為達成目的而設計的手段, 竟變成了目的本身, 取消我們達到目的的可能性.

 

回歸形式與內容徹底合一的「真實」

 

馬克思提醒我們注意人的荒謬, 愚蠢, 而且這樣的荒謬, 愚蠢不只發生在人和上帝之間. 有了上帝的例子, 「異化」的觀念也隨之建立. 我們很容易在歷史上, 乃至生活周遭, 看到許多類似的「異化」現象. 包括國家, 當然也包括資本.

 

唯有從哲學的角度還原馬克思的哲學關懷與哲學立場, 回到他和黑格爾的關係, 我們才能掌握馬克思的一項基本信念那就是他對人的「真實性」始終念茲在茲, 以此做為他的社會分析與歷史解釋的判準.

 

什麼樣的社會是好的社會? 那就是一個能讓人擺脫 「異化」, 當自己主人, 追求, 實踐「真實(authentic)生活」的社會. 我們該如何看待歷史? 必須以一種有效, 有利的方式觀察, 評斷在那樣的歷史階段中, 人過得有多「真實」, 又受到多少「異化」的力量宰制.

 

因此在閱讀馬克思時, 我們可以不斷自問一個哲學問題: 你在生活中有多大的自由? 有多少因素或力量在拘束你, 讓你無法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 甚至讓你無法想像自己能夠成為什麼樣的人? 有沒有一種更好, 更理想, 更自在, 更公正, 更正義的生活存在於這些拘束之外?

 

其實馬克思的批評是出自於非常清楚且獨特的哲學信念, 來自於他對人的「真實性」的尊重與堅持.

 

人的「真實性」, 指的就是人所過的生活和自我潛能合而為一, 不需要另外去塑造或迎合其他外在標準的自我; 這樣的人才是「真實的人」. 以黑格爾式的哲學語言來說, 就是人的形式與內容徹底合一. 也就是你內在的所有美好潛質, 都變成你身上的實現. 你的現實就是你的理想, 形式與內容徹底合一.

 

馬克思也以同樣的哲學立場來解釋民主. 民主和王權有何不同? 民主在政治上絕對且獨特的地位, 就在於其形式與內容的徹底合一. 在民主制度中, 每一個人所做的個別決定, 同時也是整個社會的決定. 而君主王權, 則是社會中每一個人所做的決定, 必須屈從於君主的決定. 社會由人民組成, 但社會的現實卻不是由人民所決定, 其形式與內容之間, 顯然有著巨大差異. 依這個標準, 就連共和的代議制度, 都做不倒形式與內容合一. 真正理想的民主政體, 是人民思考與決定的總和就能構成社會現實的政體.

 

馬克思所關心的, 是由群眾所組成的社會, 如何能讓人活得「真實」. 因此, 他最積極分析的, 就是什麼樣的社會因素或力量阻礙人活得「真實」. 他為什麼痛恨資本主義? 為什麼要以強烈批判的筆調寫出一本厚厚的《資本論》? 因為在他的哲學之眼中, 資本與資本主義是人與「真實」之間最大的障礙.

 

資本當然是人造的產物. 由私有財產制發展出來的資本, 本來是人類用以追求美好生活的一種手段或工具. 但這工具後來卻愈長愈大, 長成了一個回過頭來威脅, 綁架, 乃至吞噬人類的怪獸. 馬克思撰寫《資本論》的用意, 一方面是讓我們看清這隻怪獸的扭曲面目, 另一方面則是要描述這隻怪獸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資本論》既是經濟學, 政治經濟學, 也是政治經濟學批判. 在描述及分析資本的同時, 馬克思也在進行批判, 並提出應如何消滅這隻怪獸的主張. 這是《資本論》的核心精神, 以及由此核心精神衍生而出的特殊論理方法.

 

 

我的意見:

 

作者在這一章將形成馬克斯思想的時代哲學背景, 黑格爾的《辯證法》及馬克思與黑格爾對推動歷史開展力量認知的差異與馬克思的哲學判準--「真實性」, 及「異化」的重要概念做了非常清楚的說明及交代. 傅佩榮教授說:「哲學的工作就是澄清概念, 設定判準, 建立系統」. 作者亦是透過這樣的步驟提點讀者並說明馬克思的重要概念, 判準, 及逐步開展整個馬克思資本論的系統架構, 來帶領讀著慢慢進入馬克思的哲學世界. 其解說之清楚及用語之簡潔, 讓非哲學本科出身的我們, 也能悠於馬克思的精神世界及其堅持正義的初衷.

 

「『上帝』存在的目的, 是為了讓人可以變成「上帝」, 變得和「上帝」一樣純粹, 一樣真實. 這句話反應了馬克思的唯物論的基本立場.  由於馬克思透過《德謨克利特的自然哲學和伊比鳩魯的自然哲學之區別》這篇論文拿到博士學位, 或許曾受到伊比鳩魯思想的影響. 下面列出伊比鳩魯對神的觀念當作參考.

在伊比鳩魯所著的《主要原理》一書(註1)中四十條的

第1條 論神:

那幸福和永恆的存在, 自身沒有煩惱, 也不使任何別的存在煩惱; 因此他擺脫了憤怒或偏愛的制約. 這類情感只存於弱者之中.

這條主要是說神無可畏, 那些用神的賞罰來恐嚇人的宗教和迷信, 是沒有根據的. 自足的神是福樂的象徵和榜樣. 他在《致美諾寇的信》最後一句說,

「你要日夜奉行這些誡命和與之相關的誡命, 自己去做, 並且同與你心思類似的朋友一道去做, 這樣, 你就永遠不會被醒時或夢中的妄念所擾, 你就會在人群中像一尊神似的活著, 因為生活在不朽的幸福之中的人已經完全不像有死的生物了.」

由於伊比鳩魯那個時代, 宗教比先前更盛行, 更影響人的精神狀況 伊比鳩魯認為這些迷信不僅不能解除人的痛苦, 反而使人陷於更嚴重的恐懼之中, 因此必須解除這個痛苦. 但他並沒有因此否定神的存在與意義, 只是他的神是由他的哲學來規定, 是一種福樂之神--他不干涉人和人事, 只是人應當效法的榜樣. 在他看來, 除了人皆有死不能像神一樣不朽之外, 人都可達到與神類似的境界. 雖然伊比鳩魯不是無神論者, 但馬克思認為「上帝」是人的理想化跟伊比鳩魯認為神是人的榜樣的觀念接近.

「異化」的觀念也是現代人常見的盲點, 財富本來是為了達成幸福目的的手段, 卻成了現代人追求的目標而變得不幸福. 科技的目的本來是讓人得以從謀生的費力費時的勞動中解放, 取得自由. 現代人卻得症, 常看line跟臉書, 甚至花許多時間到處追抓寶可夢, 科技反而讓人失去了自由. 財富, 科技跟資本本來都是讓人幸福的手段, 卻變成了目的. 馬克思對「異化」的洞察, 剛好可以提醒我們, 生活上的不自由跟不幸福, 是否就是由於我們錯把手段當目的所致? 或許身處於中國歷史上第三次鉅變的我們, 有需要從混亂的社會價值觀中, 重新對個人價值觀做一徹底的檢驗與反思.

註1: 《伊比鳩魯》, 楊適著, 東大圖書公司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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