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談墨子治國的思想的最後一個主張—非樂跟非命, 墨子說:『國家說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 非樂非命就是要人轉移淫樂頹靡的生活, 邁向努力奮發的人生.」
草山:「墨子的非樂是反對音樂嗎?.」
無為:「其實這是一般人對墨子非樂的誤解, 墨子的非樂反對的一切淫樂, 也就是聲色過度享受, 而非單指音樂.
〈非樂上〉:
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鍾、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臺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草山:「所以墨子非樂的理由是『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
無為:「嗯, 前面我們談過墨子的倫理學主張偏向經驗及功利導向, 他曾提出三表法這樣的檢驗標準. 三表法的內容就是:
有本之者: 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
有原之者: 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
有用之者: 發以為刑政, 觀其中(合)國家百姓人民之利.
概括地說, 第一表是要根據歷史上好的, 有用的經驗作為思想的標準; 第二表是強調大多數人(百姓)的第一手經驗(耳目之實), 強調經驗的普遍性及客觀性; 第三表是說任何思想言論都要付之實踐, 以驗證它的可行性. 能達到這個標準, 才是有用的思想言論. 墨子就是用這個標準來主張非樂, 因為淫樂違反了三表中的第一跟第三表.
〈非樂上〉:
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之書,湯之官刑有之曰:「其恆舞于宮,是謂巫風。其刑君子出絲二衛,小人否,似二伯黃徑。」乃言曰:『嗚乎!舞佯佯,黃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降之百𦍙,其家必懷喪。』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從飾樂也。於武觀曰:『啟乃淫溢康樂,野于飲食,將將銘莧磬以力,湛濁于酒,渝食于野,萬舞翼翼,章聞于大,天用弗式。』故上者天鬼弗戒,下者萬民弗利。」
白話翻譯: 怎麼知道是這樣呢?答道:先王的書籍湯所作的《官刑》有記載,說:「常在宮中跳舞,這叫做巫風。」懲罰是:君子出二束絲,小人加倍,出二束帛。《黃徑》記載說:「啊呀!洋洋而舞,樂聲響亮。上帝不保佑,九州將滅亡。上帝不答應,降各種禍殃,他的家族必然要破亡。」考察九州所以滅亡的原因,只是因為設置音樂啊。《武觀》中說:「夏啟縱樂放蕩,在野外大肆吃喝,《萬》舞的場面十分浩大,聲音傳到天上,天不把它當作法式。」所以在上的,天帝、鬼神不以為法式,在下的,萬民沒有利益。
大意是統治者放縱淫樂, 上天不喜歡, 會降災懲罰, 使其國家喪亡.
上面是從『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來反對淫樂, 其實『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才是真正的理由. 大概可以歸納成以下五點:
1. 製造樂器, 增加人民賦稅
2. 為樂不能解決人民的貧困, 也不能禁止暴亂.
3. 必使壯年男女撞大鐘擊鳴鼓, 妨礙人民生產
4. 陪王公大人聽樂, 使人荒廢正事.
5. 多養舞人, 樂工, 浪費民財民利.
人民生活疾苦, 統治者為了享樂, 不惜虧奪人民衣食之財, 墨子認為非仁者之所應為.」
草山:「這跟節用節葬的論述很像.」
無為:「沒錯, 墨子在法儀篇提到『天下從事者, 不可以無法儀』墨子的理論思想是以前面所提的三表法為『法儀』, 所以有其一貫性.」
草山:「那如果什麼樂都不能享, 那人生不是很無趣, 這樣誰要當帝王啊!.」
無為:「其實墨子反對的是『淫』樂, 所謂的『淫』是指過度. 如果統治者照顧好百姓的生活, 墨子或許不反對適當的樂. 《說苑.反質》曾記載墨子的話『食必常飽, 然後求美. 衣必常暖, 然後求麗. 居必常安, 然後求樂. 為可長, 行可久, 先質而後文, 此聖人之務也.』從這段話看來, 墨子並不反對求樂, 只是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條件要先顧好. 」
草山:「了解, 請繼續.」
無為:「『非樂』談完了, 我們來談『非命』. 墨子的非命, 主要是反對民間流行的宿命觀, 其次是反對儒者的命定論. 墨子認為, 為政者都想要國家富有, 人民眾多, 刑政安治, 但結果卻是國家貧窮, 人民寡少, 刑政動亂. 原因是民間相信命運的人太多.
〈非命上〉
執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則富,命貧則貧;命眾則眾,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命壽則壽,命夭則夭;命雖強勁,何益哉?』
意思是說富貴, 眾寡, 治亂, 壽夭都是命中注定, 就算努力奮鬥也不能改變的. 這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與智慧的作用. 墨子認為這種言論會使王公大人不聽治, 老百姓不從事, 所以不可不明辯.
墨子也拿三表法作為判斷的標準, 用於非命.
第一表 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
墨子說:
今天下之士君子, 或以命為有, 蓋嘗尚觀於聖王之事? 古者桀之所亂, 湯受而治之. 紂之所亂, 武王受而治之. 此世未易, 民未渝, 再於桀紂則天下亂, 在於湯武則天下治, 豈可謂有命哉?
〈非命下〉
天下之治也,湯武之力也;天下之亂也,桀紂之罪也。若以此觀之,夫安危治亂存乎上之為政也,則夫豈可謂有命哉!」
草山:「這個論述有問題, 天下治亂固然與在上者為政主觀努力有關, 但這是必要非充分條件, 還有客觀條件的限制. 雖然說墨子認為『世未易, 民未渝』也就是外在的客觀條件沒有改變, 也無法證明湯武的出現不是命定.」
無為:「嗯! 因此決定論跟自由論都有人主張, 但這確實是無法證明的議題. 再來看第二表 原察百姓耳目之實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亡,我所以知命之有與亡者,以眾人耳目之情,知有與亡。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然胡不嘗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見命之物,聞命之聲者乎?則未嘗有也。若以百姓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為法,然則胡不嘗考之諸侯之傳言流語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有聞命之聲,見命之體者乎?則未嘗有也。」
草山:「這個論述也有問題, 命定這種事是無形的, 怎麼能說看不到命定就說命不存在呢?就好像看不到神, 就說神不存在一樣. 我們頂多不能證明形而上的東西存在, 但也不能證明他們不存在.」
無為:「嗯! 再來看看第三表 發以為刑政, 觀其中國家百姓之利.
〈非命上〉
執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是故入則不慈孝於親戚,出則不弟長於鄉里,坐處不度,出入無節,男女無辨。是故治官府則盜竊,守城則崩叛,君有難則不死,出亡則不送。此上之所罰,百姓之所非毀也。執有命者言曰:『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以此為君則不義,為臣則不忠,為父則不慈,為子則不孝,為兄則不良,為弟則不弟,而強執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大意是說, 賞罰吉凶都是命定, 而不是做好事或做壞事, 既然賞罰吉凶跟做好事壞事無關, 那麼人就會無所忌憚地不忠不孝不義了.
墨子最後的結論是:
〈非命下〉
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若有命者之言,不可不強非也。曰:命者,暴王所作,窮人所術,非仁者之言也。今之為仁義者,將不可不察而強非者,此也。
大概是說命這個東西是暴虐的君王假承天命, 或窮人所傳播的藉口.」
草山:「這個推論也太過了吧! 相信命定是比較消極沒錯, 但因此就一定會變成不忠不孝不義之徒, 也太武斷了吧! 你怎麼看?」
無為:「我個人認為墨子想要人不要相信命而勤奮努力的動機是好的, 但論述如你所說的是有問題的.」
草山:「我剛剛想到一個問題, 墨子不是主張天志嗎? 但他又主張非命, 這中間是不是有點矛盾?」
無為:「其實並不矛盾, 墨子說:『天欲義而惡不義』(天志上). 又說:『天之意…又欲上之強聽治也, 下之強從事也. 上強聽治, 則國家治矣; 下強從事, 則財用足矣.』(天志中) 『上之強聽治, 下之強從事』是義的一部分內容. 非命就是反對命定論, 要統治者強聽治, 百姓強從事, 正合乎天志. 人若能非命, 就是順天之意, 為天之所欲, 才合乎義. 可以說墨子認為天會視人行為是否合義而給予賞罰, 但並未決定人的命運. 所以天志跟非命並無矛盾, 而是一致的. 墨子非樂跟非命的內容大概談完了.」
草山:「瞭解! 墨子的非命的根本精神是要人做自己的主人, 反對命運, 主張運命. 雖然我對他的論述不以為然, 但這種健康, 積極的人生觀還是值得肯定的. 謝謝啦!」
~~未完待續~~
《墨子》王讚源先生, 東大圖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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