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子原文:
《王弼本》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
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
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帛書本》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惡之,故有欲者弗居。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故兵者非君子之器. 兵者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銛𢤱為上。
勿美也,若美之,是樂殺人也。
夫樂殺人,不可得志於天下矣。
是以吉事上左,喪事上右。
是以偏將軍居左,而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居之也。
殺人眾,以悲哀立之,戰勝而以喪禮處之。
《竹簡本》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故曰兵者□□□□□,□得已而用之,銛[糸龏]為上。
弗美也,美之,是樂殺人。
夫樂□,□□得志於天下矣。
是以吉事上左,喪事上右。
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居之也。
故殺□□,以悲哀位之,戰勝而以喪禮處之。
二. 白話翻譯:
武力是不吉利的東西,人們都厭惡它,所以「悟道」的人不接納它.君子平時重視左方,使用武力時就重視右方.兵器是不吉利的東西,不是君子的工具,如果不得已要使用它,最好實用就好,不要太過裝飾.如果兵器裝飾太過華麗,就是喜歡殺人.喜歡殺人的人,就不可能在天下得到成功.吉慶的事以左方為上,凶喪的事以右方為上.富將軍站在左邊,上將軍站在右邊.這是說,作戰要依喪禮來處置.殺人眾多,要以悲哀的心情來看待,戰勝要依喪禮來處置。
三. 歷史原意(meaning)之探索:
1.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王弼本作「佳兵」,帛書本作「兵」.劉殿爵跟嚴靈峰都認為「佳」字應是衍字,應從帛書本.
2.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A. 帛書本作「物或惡之,故有欲者弗居。」,在《老子今註今譯》一書中提到「帛書『欲』字在此假借為『裕』,『有欲者』當作『有裕者』.『裕』字與『道』字不僅義同,古音亦通(高明《帛書老子校注》)」
B. 《老子古今》第二十四章析評引論則認為劉殿爵將「欲」解為「大欲」大體是通的,但老子的「大欲」是「天下之自然和諧、安定」.而不是孟子一書中梁惠王「將以求吾所大欲也」的「大欲」,也就是「統治天下的野心」.
C. 個人曾在第二十四章引用《老子》第二十章「我欲獨異於人,而貴食母
說明「我欲」的是「食母」也就是「道」.因此「有欲者」也就是「有道者」.但這邊講的是用兵,因此不管「欲」是希望「天下之自然和諧、安定」還是「道」都是說得通的.因為「有道者」就是悟道而且希望「天下之自然和諧、安定」的統治者,也就是聖人.
3.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古時候的人認為左陽右陰,陽生而陰殺.
4.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5. 帛書本作「故兵者非君子之器. 兵者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銛𢤱為上。勿美也,若美之,是樂殺人也。」跟竹簡本接近,但「銛𢤱」為「銛[糸龏]」.
裘錫圭說:「竹簡『銛[糸龏]』之『[糸龏]』,從『糸』『龏』聲,與『龔』同音,與『功』同為見母東部字.『[糸龏]』似當讀為『功』,功為尖利,此句作『銛功為上』,就是說兵器以尖利為上.帛書乙本從『心』『龍』聲之字,也可讀為『功』.帛書甲本的『襲』應是從『龍』聲之字的訛字.」(《老子古今》)
因此老子的原意是說,兵器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的東西,只要鋒利堅固合於實用就好,不應加以裝飾使之美觀,如果這樣做,那就是以殺人為樂了.
6.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
葉國良說:「『吉事尚左,凶事尚右。』,乃是先秦時代中原各國的共同禮儀制度,以吉事言,左尊右卑,涵蓋了地理方位、宮室、昭穆、文武、主賓、男女等方面,見於《三禮》及其他相關資料者甚明.」
7. 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王弼本「泣」字,帛書本作「立」,竹簡本作「位」,整理者都讀為「莅」,是莅臨,對待的意思.
四. 現代意義(significance)的啟發:
《老子古今》
「以國際關係來說,某些國家以正義的化身自居,以威勢或暴力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價值觀念和政治原則,就是不自然的,即使這些國家真的代表了正義,真的要伸張正義,這種強權的做法也不利於正義原則的傳播與實現。當然,在國際生活中,某些大國有較大的影響,發揮較大的作用,承擔較多的責任,這是自然的.但是如果這樣的國際關係就絕對是不自然的.在現實的國際衝突中,除了反抗侵略以外,很難找到絕對正確的一方.令人尷尬的是,對立的雙方都不難找到正義的、道德的或正確的、神聖的旗幟為自己的立場辯護.一方可能是正義與人權,另一方可能是民族尊嚴和國家主權,而雙方衝突較量的結果往往不是道德或正義的勝利,而是軍事力量的勝利,是暴力的勝利.而依傍暴力的正義很難取得正義本身應有的地位,很可能損害了正義本身的價值形象。
事實上,除了百分之百的自衛戰爭在道德上是無可厚非的,其他各種長期的血與火的交戰,雙方犧牲的都是無辜的百姓,無數血肉之軀變成了政治領袖的政治資本,甚至是談判桌上交換條件的籌碼.戰爭和暴力把正義和邪惡、善良與殘忍、尊嚴與卑下攪成血肉的混沌,是對人性最粗暴的踐踏,即使是勝利者也會面臨失敗者的命運,因為歷史上沒有永遠的勝利者.這裡所謂正義的原則不但不能制止暴力和強權,反而可能成為殘暴的遮羞布和野心家的工具.
正義、神聖、正確、道德等等概念都可能成為衝突、戰爭、暴力的旗號,成為以暴制暴的歷史循環的催化劑,而自然的原則則不可能成為暴力和強權的工具.自然的原則反對扛著正義的旗幟、把導彈打到人家家裡去『主持正義』的國際強權主義,也反對以『民族主義』或任何藉口鎮壓多數人或少數人的內部強權主義.如果自然的原則成為一種公認的價值,那麼任何發動戰爭、實施暴力的人都會多一份顧忌,少一份藉口.自然的原則在國際事務或重大的政治事件中能否發揮制止戰爭衝突和暴力的作用,取決於有多少人,在多大程度上承認自然的原則是一種應該追求的價值,所以我們應該提倡自然的價值原則.事實上,自然的原則不僅可以避免衝突,而且可以把政治領袖的才能從戰場引導到會議廳,從暴力的較量引導到智慧的展現,從而有利於實現人類總體狀態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