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 「我們上次談完孔子從『仁』、『義』、『禮』中心體系所引申理論中之一的禮觀念的引申, 今天我們來談談『義』觀念的引申. 」

草山: 「所謂的引申是指中心理論的延伸嗎?」

無為: 「嗯, 其中還涉及落實到具體的制度或實踐時的考量.」

2. 「直」觀念與價值判--「義」觀念的引申

無為: 「上次提到孔子談『正名』,實際上是就『名分』上說的. 孔子雖然沒有提出『分』字, 但其實已經發現這個問題了.『正名』原來是屬於政治思想範圍, 但稍作普遍化, 就轉為涉及一般價值判斷原則的論點. 日後宋明儒者論『理分』時, 就將此觀念內通於道德生活, 外及政治原理. 」

草山: 「什麼叫『理分』?」

無為: 「所謂『理分』觀念包含『理』和『分』二個成素.『理』代表普遍性的一面; 『分』代表特殊性的一面. 當我們將『理』與『分』連結起來而提出一個『理分』觀念時, 我們是為了達成『普遍在特殊中的實現』. 舉例來說, 當數學老師教數學時, 他教的內容就屬於『普遍之理』或『客觀之理』的一面, 然而他去教什麼學生, 卻是一個『分』的問題. 一個老師受甲校的聘僱, 則他有教甲校學生的責任, 這種責任即是他的 『分』. 雖說這個分的的存在, 並不排斥他去教別人, 但在先後次序上卻有決定作用. 一個數學教師縱然覺得懂數學是件有價值的事, 因此願意多教些人, 他在『實踐程序』上仍不能不以他對甲校學生的『分』為先, 這就是『理』與『分』的關係. 『分』只是涉及『實踐程序』的, 則它只是標示特殊的責任範圍, 而不能涉及『理』本身, 拿上例來說, 不論你的『分』是教誰, 數學的『理』都是一樣的, 也就是所謂的『分不礙理, 理不礙分』.」

草山: 「瞭解了, 所以雖然有普遍之理, 但在落實到具體的實踐上, 還要考慮具體的理分, 也就是每個人在每一件事情上的不同責任與義務.」

無為: 「是的, 有了這個基本觀念後, 我們再來看看孔子如何從『義』的觀念引申出道德意義的『理分』觀念.

〈子路〉: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 其父攘羊, 而子證之. 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 父為子隱, 子為父隱, 直在其中矣.

就原文說,葉公以為能不顧父子之關係,表示正直合理;孔子則謂,正直合理不在於視父子為路人,而在於各盡其父子之理分。這就是「證」與「隱」兩種態度之不同。」

草山: 「孔子這不是在鼓勵人們自私, 只顧親情不顧法律嗎?」

無為: 「表面上看好像是這樣, 但這不是孔子的本意. 孔子的意思是當我們在做價值判斷時, 需要考慮前面提到的『具體理分』.意指我們對事情作出價值判斷時,其合理的標準應照顧到具體的情況而不應死守抽象的原則。舉例來說,基於公平原則,我們應發揚男女平等之精神,然而,這並非說我們要堅持在任何事情上面都要兩者完全的平等,而是在具體的情況下,客觀地考慮兩性的差異而去決定這個平等的標準。譬如說,在採礦工程中,我們不應要求男女工人要搬運同等的重量才算是平等,而應讓女工搬運較輕的重量,因為一般來說,男人的氣力都比女性要大些,這樣做才是真正的公平。下面是我在網路上查到的一篇文章, 覺得寫得很好, 給你作參考:

『不少社會學學者以為由《論語》, 這個說法,便可以看出中國的法制不能建立的原因:只顧親情而不顧法理。其實,這是一個誤解,《論語》, 這裏要說的是法理與人情必須得到平衡,否則,便不能維持法制的價值。因為法制的基礎在於人性,凡是違反人性的法制,都是不健全的,不能保障人類自身的利益。顯然,親情是人的價值的本性之一,所以,如果法制與它有衝突時,我們不應只顧法制而完全忽略親情,而應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舉一例來說,在儒家典籍《孟子.盡心》篇裏記載,桃應問孟子:舜為天子,皋陶執法,而舜的父親瞽叟殺人,應當怎辦﹖孟子認為,皋陶應依法逮捕瞽叟,而舜則應放棄君位,偷偷背負父親逃亡到海邊隱居。這裏,我們可見孟子的做法便是在法理與親情之間取得平衡。再舉一例來說,依英美、歐陸的法律,幾等親之間是不能互相為證的,這並不是怕他們串供,而是不希望人的親情受到摧殘,這也是一平衡法理與親情的好例子。』

草山: 「講的好清楚, 可是我覺得除了這種學理上的解釋之外, 還有常識上的解釋.」

無為: 「哦! 你說說看.」

草山: 「這一篇講得是正直, 通常如果發生父親偷羊這種事情, 除非父子關係很差, 一般正直的人應該不會直接報警, 而是勸父親改過把羊還回去, 最多是勸父親自首. 如果私下不進行規勸直接報警或作證, 反而讓人覺得這個兒子的動機, 有種沽名釣譽的感覺. 所以我覺得孔子才會覺得這不是真正的正直, 因為動機不純. 子為父隱才是符合人性, 發自內心真誠的正直.」

無為: 「嗯! 很好的觀點跟看法. 真誠就是儒家思想的基礎, 沒有了真誠, 仁義禮都成了虛設. 也許因為這樣, 後來漢代儒家為了為自己的思想找到形上根源寫了《中庸》, 就特別強調『誠』這個形上基礎.」

草山: 「中庸不是子思寫的嗎?怎麼會是漢儒?

無為: 「中庸本來是《禮記》的一篇, 史記, 鄭玄, 朱熹都認為是孔子的孫子孔伋, 也就是子思所著. 但勞思光教授認為如果是子思所做,則身為子思門人所教的孟子的書中, 不可能沒提到這本儒家重要的形而上學著作, 我覺得這個說法很有說服力, 因此跟勞思光教授一樣先認定是漢儒所做. 等我們談到中庸時再來談吧! 先回來繼續把這段談完.

草山: 「好的!好的!

無為: 「孔子既然認為每一事都有一具體理分, 所以在論人生態度時, 就表示處處盡分為其理想.

〈公冶長〉......子路曰: 願聞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在這段對話中, 孔子原來是讓顏淵跟子路這些弟子各述其志,回答完後子路問孔子自己的志向,孔子就如此回答. 他的意思就是對不同之人各盡其理分。這可以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合起來看。就政治生活說,孔子要求人人盡其制度意義之理分;就道德生活說,則孔子要求自己處處盡其道德意義之理分。道德意義之理分,自比制度意義之理分,有更高普遍性;所以日後宋明儒大都皆先研究道德哲學,然後再展開其理論,以立政治生活之價值標。但在孔子本人,則是先由「禮」開始,步步發現理分觀念,因此,具體理分之觀念之出現,才表現孔子為儒學的價值理論奠立基石。」

草山: 「每次我看到孔子述說他的志向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這段話都很感動, 他悲天憫人, 心中想到的總是天下蒼生, 為後世儒家及中國人樹立了典範.」

無為: 「嗯! 也許是這樣才跟蘇格拉底, 佛陀耶穌同被西哲雅斯培稱為四大聖哲吧! 今天就談到這邊, 下次再繼續吧!

 

~~未完待續~~

1. 《新編中國哲學史(一)》, 勞思光先生著, 三民書局

2. 《家國天下: 思光時論文選》, 勞思光,

3. 〈哲學概念淺釋〉, 哲學學思錄網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草山無為 的頭像
    草山無為

    草山無為

    草山無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