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今天我們來談荀子思想中關於正名的部分.

草山:「我記得之前談孔子的時候, 也有提到正名. 那時談到孔子為政, 首重正名

〈子路〉: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 禮樂不興則别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

孔子認為為政以「正名」為本,也就是說以劃定「權分」為本;而「權分」的劃定,目的就在於讓社群中每一分子各自完成各自的任務, 以建立政治秩序.

無為:「嗯! 但荀子的正名跟孔子正名的目的跟內容不同, 孔子的名的名是指權分; 而荀子的正名的名是指概念. 孔子正名的目的是在建立政治秩序; 而荀子的正名則在澄清概念, 與邏輯, 墨家, 名家跟道家辯析較為接近. 在孟子之時, 後期墨家的墨辯, 名家的刑名之說尚未大盛, 因此雖然孟子拒楊墨, 言詞雖嚴厲但在邏輯並未有太多著墨. 但在荀子之時, 名家跟墨辯著重在邏輯論辯, 因此荀子要捍衛儒家思想, 不能像孟子批評墨子兼愛是無父無君之禽獸這樣的較為情緒化之語詞, 而需要對邏輯跟概念有相當的理解, 才有辦法跟當時的墨辯及名家對抗. 這就有點像古希臘在巴門尼德之前, 古希臘哲學停留在感性思維, 但在巴門尼德提出『存有』(being)這個形而上的概念之後, 古希臘哲學就進入了講究抽象邏輯的理性思維, 而要批判巴門尼德思想的人, 就必須用邏輯來辯駁跟論證.

草山:「原來中國二千多年前也已經有了邏輯概念.」, 

無為:「沒錯! 而且墨子一書已經有不少關於邏輯學, 知識論, 語意學等相關論述, 甚至關於科學, 也有很多在當時是非常先進的觀念. 是先秦諸子中的一個異類. 荀子在邏輯學及知識論方面可能也有受到墨家思想的影響, 就像他『虛一而靜』的概念應該是受到道家的影響一樣.

草山:「先秦諸子百家齊鳴, 互相激盪, 實在精彩!

無為:「嗯! 那我們就開始來談荀子關於正名的學說吧! 荀子的正名學說可以分二個部分, 一個部分跟邏輯論有關; 另一部分跟知識論有關. 我們先來談跟邏輯論有關的部分.

 

邏輯論相關

荀子是最早以虛名論立場解釋名的儒者, 而且有約定論的色彩.

正名〉曰: 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異於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

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切符號()的意義都是由約定而來; 約定後, 符號的意義就定了. 符號的建立僅為命名, 命名的本身並沒有所謂對錯, 也沒有所謂的宜或不宜, 所以說『名無固宜,約之以命』.但是一旦約定後, 符號就有一定的意義了, 不可以亂, 不可以為違反命名的約定, 所以『異於約則謂之不宜』.

然而一個符號()跟其所指之事物()也沒有一定關係, 符號()跟其所指之事物()的關係也是由約定而來, 所以說『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

草山:「據我了解, 亞里斯多德那時還用本質定義, 所以荀子的虛名論及約定說, 比當時的亞里斯多德還進步了.

無為:「嗯! 可以這麼說. 然後, 荀子就名(概念)的大小(外延的廣狹)談『共』跟『別』

正名〉曰: 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無共然後止。有時而欲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別名也。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無別然後止。

這裡的『共』近乎『普遍』, 『別』近乎『特殊』. 『大共名』即指最普遍的概念. 但『大別名』用鳥獸微例指範圍較大的別名.

荀子對名做了以上的說明之後, 就針對當時流行的各種詭辯提出駁論. 荀子認為各種詭辯所犯的錯誤大致可分為三種: 1. 用名以亂名 2. 用實以亂名 3. 用名以亂實, 而針對這三類詭辯, 分別提出對治之道.

1.      用名以亂名利用概念的範圍差異

聖人不愛,殺非殺也,此惑于用名以亂名者也。驗之所以為有名而觀其孰,則能禁之矣。

這類的詭辯是利用『侮』跟『辱』, 『人』跟『己』, 『盜』跟『人』在概念上範圍不同, 而套用在句子上造成跟常識的認知不同. 其實雖然『己』跟『盜』的範圍比『人』小, 但聖人愛人就包含了愛己, 殺盜其實也是殺人. 只不過這裡談到殺盜時, 是就其為盜的條件或定義而言, 而非人的定義條件. 因此荀子說:『驗之所以為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 只要觀察該概念的定義條件(所以為有名)以指出相關語脈中的條件為何(觀其孰行), 就能避免種錯誤.

2.      用實以亂名--利用事物差異的相對性

山淵平,情欲寡,芻豢不加甘,大鍾不加樂,此惑于用實以亂名者也。驗之所緣無以同異而觀其孰調,則能禁之矣。

這類的的詭辯是就事物差異的相對性來說, 山跟淵通常被看作不平, 但如果從無限距離的角度來看, 就可說是平. 所以荀子說『驗之所緣以同異』, 如緣目而知山之高, 淵之深; 緣心而知情欲之多; 緣口而知芻豢之甘; 緣耳而之大鐘之樂.

3.      用名以亂實

非而謁,楹有牛,馬非馬也,此惑于用名以亂實者也。驗之名約,以其所,悖其所,則能禁之矣。

白馬非馬的詭辯是將白馬跟馬二個概念的不相合解為相離, 實為相包括的關係. 所以荀子說可以就所約定的關係觀察概念的外延, 就可避免這種錯誤.  如果將白馬, 黃馬跟馬三個概念畫成集合的圖就很容易看出問題了. "白馬"跟"黃馬"是二個互斥沒交集的小圈, 被包含在"馬"這個大圈中. "白馬"概念雖然不等於"馬"的概念, 但"白馬"屬於"馬", 是種屬關係. 而"是"這個述詞所連接的主詞跟謂詞可以表達等同關係也可以表達種屬關係. 於是白馬非馬指的是概念不等同, 但非不相屬或不包含. 這就是用概念的不等同來亂種屬關係之實, 也就是所謂用名以亂實的意思. 另外, 『受』本來指肯定, 這邊指的是在此概念範圍中; 『辭』本來指否定, 這邊指的是不在概念範圍中.

草山:「聽起來不大好懂, 要再想一想.

無為:「用古文談邏輯確實不容易懂, 要學邏輯還是看現代人的著作較清楚, 這邊只要對古代思想的演變有個大概的了解就好. 接下來我們再談跟知識論有關的部分.

 

知識論相關

荀子在知識論方面, 接近經驗主義的觀點, 認為一切知識所關者, 只是某種性質. 事物的同異由其呈現於知覺中的性質之不同而定. 所以他說

然則, 何同異? 曰: 緣天官.

天官就是指人本有的認知能力.        

形體色理, 以目異. 聲音清濁, 調竽奇聲, 以耳異. 甘苦鹹淡, 辛酸奇味, 以口異. 香臭芬鬱, 腥臊洒酸奇臭, 以鼻異. 疾養滄熱, 鈹輕重, 以形體異. 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 以心異.5k

以上分別說明各種知覺, 最後所說的心指的是情緒或心理反應能力. 但荀子一向認為心有觀照能力, 所以又說:

心有徵知, 徵知則緣耳而知生可也, 緣目而知形可也.

這裡的徵知指的是自覺. 一切的知覺由自覺通過知覺官能而生出. 總之, 荀子認為對應於對象之各類性質, 有各種認知能力, 而最基本的認知能力, 則為徵知就是自覺之能力, 這就是荀子對知識論的見解. 以上就是荀子的正名論.

草山:「看來荀子關於知識論只談到由感覺到知覺這一段, 對於理解與判斷等思考這部分沒有作詳細的探討.

無為:「這個部分確實墨家的相關探討更多, 等我們荀子談完後談墨家時, 可以做一下比較. 今天就先講到這裡吧!

 

~~未完待續~~

 

資料來源: 

1. 《新編中國哲學史》,勞思光教授, 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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