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上次我們談完自然價值在老子哲學中普遍性意義, 今天我們來談自然價值在理論上的深層意含.
自然價值在理論上的深層意含
自然既然是老子哲學的中心價值, 那麼表達這種價值的就不會只有這一個概念. 而自然的意義是自己如此, 但自然的價值關切的是整體的和諧, 並不限於個體本身的自由. 因此, 老子在強調自己如此的時候, 不僅高揚個體的自主性和獨立性, 而且也強調對個體的自我約束.
1. 個體的獨立與自主
老子主張個體的獨立與自主, 可以通過一系列有關自已的概念或術語得到證明.
《老子》第三十七章
『道常無爲而無不爲。
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
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
無名之樸,夫亦將無欲。
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
自化即自然的生化過程, 侯王泛指統治者和管理者. 侯王如果能夠遵守道的自然無為或無名的原則, 萬物就會自然生化. 這種自然的變化過程是最好的, 最不應該破壞的. 如果有人欲作巧偽者, 要以道的無為原則鎮撫他, 這樣萬事萬物又會重新歸於平靜自然穩定.
自定和自化都是沒有強力干涉, 不必費心追求而實現的結果. 自化是給作為個體的萬物以自由發展的機會, 自定則是保證個體自由發展的情況下, 仍然有總體的穩定或和諧. 『鎮之以無名之樸』則是非強制的手段. 老子所嚮往的是個體的充分自由發展和整體的自然和諧.老子並沒有完全排斥社會管理者的作用, 但他認為這種作用應該是間接的, 溫和的, 是通過個體自願接受而實現的, 不應該是從外界強加於人的.
《老子》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故聖人云 ﹕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草山:「所以老子反對技術跟法律這些人類文明嗎? 」
無為:「與其說老子反對技術跟法律, 不如說是老子對這些文明過度進展所出現副作用的反思.
法律制度, 政治和社會的禁忌, 新技術, 新器物, 都是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而出現並發展的, 這些新事物是社會發展過程中應需要而出現的, 因此有其合理性, 也給人類帶來了很多實際利益, 但也給人類歷史帶來了新的問題和麻煩. 老子認為這些問題的出現都是過多的控制, 壓制, 欲望, 追求的結果, 是人們, 尤其是統治者不知節制收斂的結果.」
草山:「那要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 要因為文明的副作用而放棄文明帶來的便利性嗎?」
無為:「老子既不主張取消一切法律, 技術, 也不主張用進一步的控制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相反, 他主張統治者改變傳統的管理方法, 把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限制在自然和諧的原則之下. 我無為, 我好靜, 我無事, 我無欲, 這都是要求社會的管理者不去追求財富或新奇的享樂, 不去直接控制人民和社會. 這種主張和儒家主張以身作則的思想有相似之處, 但對君王的期待和要求又顯然不同. 老子所說的民自化, 民自正, 民自富, 民自樸, 都是無為之治的效果.
《老子》第三十二章
『道常無,名樸。
雖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於江海」。』
道的特點是無名, 質樸, 人們幾乎覺察不到道的的存在, 所以說它是至柔, 至微, 但它又是至大的, 所以『天下莫能臣』. 如果統治者順從或實踐道至微而至大的特性, 那麼『萬物將自賓』, 也就是自己賓服於道, 自然趨向和諧, 不需要強制. 這種自然的秩序有如天地化育, 雨露滋潤, 不需要任何強制的命令, 老百姓自己就能達到均等, 均衡, 協調的境地. 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建立各種制度, 確定名分, 這是必要的. 然而, 『夫欲將知止, 知止可以不殆』, 就是不能過度依賴名分制度. 過分依賴名分制度就會造成強迫的僵化的社會秩序, 失去個人自由和發展的空間, 失去社會生活的活力. 好的社會管理方式有如百川入海, 百姓民心可以自然歸附, 社會秩序可以自然形成.
所以『自化』、『自定』、『自均』、『自賓』、『自樸』、『自富』都有兩方面的意義, 一方面是就個體說的, 另一方面是就整體來說的. 就個體來說, 老子主張充分的個人自由發展空間, 主張保護個體的自主與活力, 反對外來的控制與干涉; 就整體來說, 老子主張自然而然的和諧、平靜、均衡與有序, 反對社會管理者以自己的意志、欲望、以及強制性的手段來破壞這種秩序.」
草山:「看來老子對老百姓的自動自發很有信心, 但是如果因為個人的自由而破壞整體的秩序要怎麼辦?」
無為:「一般人常誤以為道家只強調個體自由, 不講整體秩序, 這是不對的.
2. 個體的自我約束
老子所強調的這種整體的自然的秩序與和諧, 既是對個體的保護, 也是對個體的一種限制. 說它是保護, 因為只有在自然的秩序下, 個體才有發展的自由與空間, 在強制的秩序中, 個體的活力會受到很大束縛. 然而, 自然的秩序對個體來說也是一種限制, 因為要維持自然的和諧, 就不允許整體中的某些個體無限制地膨脹從而影響其他個體的生存與發展. 這種對個體自我的限制也有很多說法, 如『不自生』、『不自見』、『不自伐』、『不自為大』、『自知』、『自勝』等等.
《老子》第七章
『天長地久。
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
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
這裡的『不自生』、『後其身』、『外其身』、『無私』對個體行為的一種限制, 老子認為只有對個體的行為主動地加以限制, 才能真正實現個體的最好發展, 這是老子以反求正的辯證法.
《老子》第二十二章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是以聖人抱一爲天下式。
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不自見』、『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無爭』都是對個人意志與欲望的一種限制.
《老子》第二十四章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
其在道也,曰餘食贅行。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這一章則揭示自我膨脹的害處, 還是為了強調自我約束的必要性.
《老子》第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知足者富。強行者有志。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
強調『自知』、『自勝』, 這是關於自我健康發展的金玉良言.
老子是中國最早的辯證法專家, 他同時考慮到問題的正反兩個方面.
《老子》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自知』、『自愛』是強調主體性與個人尊嚴的一面; 『不自見』、『不自貴』則是強調個人自我修養、自我約束的一面. 只有把這兩方面結合起來, 整體的自然秩序才能實現, 才能有保障. 老子一方面強調『自化』、『自定』、『自樸』、『自富』,要求保障個體的獨立與自主; 另一方面又強調『不自生』、『不自見』、『不自伐』、『不自貴』、『不自為大』,要求限制個體的極度膨脹. 」
草山:「原來老子不只考慮個體的獨立與自主, 也考慮了個體的約束. 這有點像自由來自自律這樣的感覺.」
無為:「嗯! 就是因為這樣正反兩面的論證才能凸顯出老子的智慧. 除了有關自己的觀念能反映老子關於自然的思想之外, 其他許多詞語也能反映老子對自然的重視. 比如作為名詞使用的『常』字都是對事物的長久穩定狀態的概括. 自然狀態在沒有外力的情況下也就是常態, 反過來說也可以說常態也就是事物自然而然的狀態.
今天就談到這邊吧! 」
~~未完待續~~
資料來源:
1. 《老子》,劉笑敢 , 東大圖書公司